Nov 27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圣餐的四种看法

天主教 (罗马天主教)

核心:化质说 (Transubstantiation)
  • 饼与酒的 “本质” 变成基督真实的身体与宝血,外观还是饼和酒。
  • 基督 “按人性” 在饼与杯中,以物质方式临在。
  • 弥撒被视为 “祭” (sacrifice),是基督牺牲的非流血重呈。
  • 领受圣餐本身施恩,即使没有信心,也能发挥效力 (只要无大罪阻隔)。

路德宗 (Martin Luther)

核心:圣餐联合 (Sacramental Union)
  • 否认化质说,但主张基督身体与宝血在饼和酒 “同在、伴随、之下” (in, with, under)。
  • 基督人性可以多处显现 (因基督论的 “位格联合” 推论)。
  • 基督临在是 “物质性的真实临在”,信徒口中真实吃到基督的身体。
  • 不把圣餐称为 “祭”。
  • 有信心才得益处,但不信者也 “吃到基督身体”,但为审判。

改革宗:慈运理 (Zwingli)

核心:象征纪念说 (Memorialism)
  • 圣餐完全是象征性的纪念,饼酒不带来基督真实临在。
  • 基督身体仅在天上,因此饼杯只是对十字架的纪念与信心的告白。
  • 圣餐无施恩的 “管道性”,仅是教会的礼仪与记念行为。
  • 圣灵不藉饼酒施行特别的滋养,只在信心中使人思想基督。

改革宗:加尔文 (Calvin)

核心:属灵真实临在 (Real Spiritual Presence)
  • 反对天主教的化质,也反对路德宗的物质临在。
  • 认同纪念的意义,但圣餐远不止纪念,还包括与基督的实际相交与属灵滋养。
  • 基督按人性在天上,但藉圣灵,使信徒真实、属灵地领受基督的身体与宝血。
  • 饼与杯是实际施恩的管道,不是空符号。
  • 不信者领受饼酒,却不能领受基督,因为需要信心藉着圣灵上升到基督那里。
  • 强调圣餐是约的印记,是实际的属灵滋养与联合。

四者对比 (最简表述)

基督是否真实临在?
  • 天主教:真实、物质地临在 (化质)。
  • 路德宗:真实、物质地临在 (伴随在饼酒中)。
  • 加尔文:真实、属灵地临在 (藉圣灵)。
  • 慈运理:不临在,只是记念。
饼酒是否改变?
  • 天主教:本质改变。
  • 路德宗:不改变,但基督身体 “并存”。
  • 加尔文:不改变,但被圣灵分别为圣成为施恩管道。
  • 慈运理:不改变,纯象征。
圣餐是否施恩?
  • 天主教:本身自动施恩。
  • 路德宗:施恩,但信心影响益处。
  • 加尔文:施恩,需信心藉圣灵领受。
  • 慈运理:不施恩,只是纪念与宣告。
圣餐是否是 “祭”?
  • 天主教:是祭。
  • 路德宗:否。
  • 加尔文:否。
  • 慈运理:否。

问:什么情况下是吃喝自己的罪?

【林前 11:27-29】所以,无论何人,不按理吃主的饼、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的身、主的血了。人应当自己省察,然后吃这饼、喝这杯。因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
简单总结:
  • 圣餐是基督属灵真实临在的圣礼
  • 必须带着信心与悔改参与
  • 不省察=藐视基督的死
  • 不分辨=把圣的当成俗的
  • 无悔改参与=是假冒的约行为
  • 结党与分裂中参与=违背圣餐的一体性
  • 最终结果=吃喝自己的罪

Nov 7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施洗约翰的洗礼 vs. 耶稣的洗礼

预备:施洗约翰的洗礼 (可 1:4; 徒 19:4)
  • 时间:从耶稣事工前到约翰被囚.
  • 目的:为悔改作准备 (可 1:4).
  • 内容:承认罪,预备迎接弥赛亚.
  • 意义:象征性的洁净,不带圣灵内住.
过渡:耶稣门徒的洗礼 (约 3:22; 4:1-2)
  • 时间:耶稣地上事工期间.
  • 目的:延续约翰的悔改信息,并表明对耶稣的信心.
  • 内容:指向弥赛亚本人,但仍在耶稣受死与复活之前.
  • 意义:预表性的,尚未与圣灵的洗相连.
成全:基督徒的洗礼 (太 28:19; 徒 2:38)
  • 时间:从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后.
  • 目的:与基督联合,表明重生与归信.
  • 内容:信心的外在记号,表明进入恩典之约.
  • 意义:借圣灵施行的属灵洗礼象征,与重生、赦罪、归入教会相关.
Nov 7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撒马利亚人

撒马利亚人是古代以色列北国灭亡后 (公元前722年),亚述帝国迁徙外族入撒马利亚地区后,与留在当地的以色列人通婚所形成的混合族群 (见 王下 17:24-41)。他们接受摩西五经,但拒绝耶路撒冷圣殿,只在基利心山敬拜 (约 4:20)。
在新约中,犹太人与撒马利亚人长期互相敌视(约 4:9)。然而,主耶稣多次借撒马利亚人显明真正的信心与怜悯,例如:
  • “好撒马利亚人” 的比喻 (路 10:25-37),指出真爱邻舍的意义;
  • 十个麻风病人中惟有撒马利亚人回来感谢主 (路 17:11-19);
  • 耶稣主动向撒马利亚妇人启示祂是弥赛亚 (约 4:26)。
Oct 12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什么是 “位格”?

“三位一体” (The Trinity) 的教义常被误解成 “三个神” 或 “一个神扮三角”。其实,这两个都是错的。基督徒相信:上帝是一位,却在三个位格中永远存在——父、子、圣灵。“位格” (person) 这个词帮助我们表达:上帝不是孤单的一体,而是一位有内在关系、能相爱、能相交的上帝。三一论不是哲学推演,而是圣经的启示;我们按着启示承认:在上帝里面既有独一性,也有位格的区别。
本质 (substance) = “是什么” (三位共享的神性)
位格 (person) = “谁” (彼此可说 “我-你-他”)
上帝在本质上是一,却在位格上是三。

1. 位格的构成要素

位格不是由理性、情感、意志所构成,这些是属于本质而非位格。构成 “位格” 的三个要素:
  1. 个体性的自存 (subsistentia individua)
    位格是神性之 “自存者”,并非神性的一部分或三分之一。每个位格都是完整的神。
  2. 自我意识与关系性 (self-conscious relation)
    每个位格皆具自我意识。每个位格都能说 “我”,能与另两位说 “你”。在彼此相交与相爱中显其个人性;此为上帝内在生命的关系结构。
  3. 不可交流的位格特征 (proprietates personales)
    • 父不由谁而出
    • 子由父所生
    • 圣灵由父与子所出
    在救赎历史中,此次序显为 “父定旨、子成就、圣灵施行”。这不是三种分工或三位神,而是一位上帝在三个位格中的工作。
位格之间以关系区分,以本质联合。这种区别不是时间的次序,而是永恒的关系,但没有本体的高下。三位共享一意志、一荣耀、一本质。

2. 上帝只有一个意志

意志属于本质,不属于位格。既然上帝只有一个本质,就只有一个意志。父、子、圣灵不会有不同想法或相互冲突的决定。
自从道成肉身之后,耶稣基督具有一个位格、神人二性、以及两个意志 (神性意志、人性意志)。当耶稣在客西马尼说 “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”(太 26:39)时,指的是祂作为人的意志顺服神的旨意,而非神子与父的神圣意志相冲突。
  • 在神性上:三位同一意志;
  • 在救赎职分上:子以人的意志顺服那一神圣旨意。
若说三一有三意志,就破坏一神的统一;若否认基督有人性意志,就否定祂的真实人性并摧毁救赎的完整性。

3. 圣经如何启示三个位格

  • 耶稣受洗:父说话、子受洗、圣灵降临 (太 3:16–17)。
  • 主的大使命:奉 “父、子、圣灵” 的名 (单数) 施洗 (太 28:19)。
  • 使徒的祝福:“主耶稣基督的恩惠、神的慈爱、圣灵的感动” (林后 13:14)。

4. 常见错误的澄清

  1. 形态论 (Modalism)
    错误地认为上帝只是一个位格,扮演三种角色。上帝不是 “戴三种面具”,而是在三种真实位格中永远存在。
  2. 三神论 (Tritheism)
    错误地认为三位格各自有独立意志、能力与存在,成为三个神。位格的区别在关系,不在本质或意志。
  3. 心理学人格论的误区
    错误地把位格当成 “理性、意志、情感” 的结合体,是以人的心灵结构套上帝之本体。

西敏信条 2. 论神和三位一体
一、只有一位独一永活的真神,祂的本体和完美是无限的,是至纯之灵,眼不能见;没有形体、四肢、情慾,永不改变,广大无边,永远长存,不可测度,全能,至高智慧,至为圣洁,最自由,最绝对;按照自己不变且最公义的旨意,为了祂自己的荣耀行做万事;最有慈爱、有恩惠、有怜悯、长久忍耐、有丰盛的良善与真理;赦免罪孽、过犯与罪恶;赏赐那殷勤寻求祂的人;祂的审判最公义、最可畏,祂恨恶诸恶,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。
二、一切生命,荣耀,善良,祝福都在神自己里面,也都属于祂;并且唯独在祂自己里面 (且归于祂自己) 拥有完全的充足,祂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,也不从他们得到任何荣耀,反倒在他们里面、借着他们、向着他们、并在他们身上,彰显祂自己的荣耀,祂是万有的独一根源,万有都是本于祂、倚靠祂、也归于祂,并且在万有之上有至高主权,可以借他们、为他们、对他们,行祂自己所喜悦的事。万有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,清晰显明的;祂的知识无限,毫无错误,并不依靠受造之物,所以对祂来说,没有任何事物是偶然或不确定的。祂的一切旨意、作为和命令都是至圣的。天使、世人、以及别的受造之物,都应当按着祂的美意所要求他们的,敬拜、事奉、且顺从祂。
三、神是独一的神,但祂里面有三个位格,同属一个本质,权能相同,同样永恒,这三个位格就是:“父、子、圣灵” (三位一体的神)。父不属于、不受生于、也不出于任何其他来源;子在永恒里由父所生;圣灵在永恒里由父和子而出。
(经文省略)
Oct 11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圣经中的奥秘

“奥秘” (μυστήριον) 在圣经中指上帝永恒计划中原本隐藏 (在旧约中)、后来 (在新约中) 藉基督和圣灵完全启示的真理,不是人类理性能发现的秘密。
主要含义如下:
  • 救赎计划:指上帝在基督里为拯救选民所预定的计划,如 “祂旨意的奥秘” (弗 1:9)。
  • 基督与教会的联合:如 “这奥秘是极大的,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” (弗 5:32)。
  • 外邦人得救:即外邦人与犹太人同为后嗣、同为一个身体 (弗 3:3-6)。
  • 福音的本身:保罗称传福音是 “上帝的奥秘” (西 1:26-27)。
  • 基督的道成肉身与荣耀:“敬虔的奥秘” (提前 3:16) 指基督的降世、复活、被信、被接升天。

有多少个奥秘?

从圣经整体看,“奥秘” 在本质上是一个,即上帝在基督里完成救赎的永恒计划,但在启示历史中,这一个奥秘有多方面的展开。换句话说,所有 “奥秘” 都汇聚于一个中心——基督。祂是奥秘的内容、启示者与成全者。不同 “奥秘” 只是同一救赎计划的不同侧面。
“神的奥秘就是基督” (西 2:2);“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,借着福音,得以同为后嗣,同为一体,同蒙应许” (弗 3:6)。

圣经中的奥秘不是什么?

  1. 不是人类的神秘知识:与希腊宗教或诺斯底主义追求的隐秘启示不同,它不是靠智力或灵修技巧所得。
  2. 不是未知或不可理解的谜:奥秘虽曾隐藏,但已在基督里启示,不再是无法知道的秘密 (罗 16:25-26)。
  3. 不是单纯的预言或象征:它不是指未来事件的谜语,而是上帝救赎计划的启示中心。
  4. 不是多重宗教真理体系:圣经只有一个奥秘,就是在基督里的救赎,不是多种奥秘并存。
  5. 不是人造的灵异经验或启示:凡离开圣经、声称有 “新奥秘” 的启示,都是伪造或异端。

异端如何利用 “奥秘”?

异端常以 “奥秘” 之名,制造假启示或假权威,削弱圣经与基督的中心地位。主要方式如下:
  1. 宣称有特别启示:自称领受比圣经更深的 “奥秘”,引人离开已完全启示的基督 (加 1:8)。
  2. 掩盖教义错误:用 “奥秘” 掩饰无法自圆其说的教义,暗示真信徒才懂,形成权威垄断。
  3. 引入诺斯底思想:把 “奥秘” 解释为灵性阶级的秘密知识,否认救恩唯独凭信心在基督里显明。
  4. 鼓吹属灵精英主义:制造 “明白奥秘” 的小圈子,使人依附领袖而非依附基督 (西 2:18-19)。
  5. 篡改启示次序:将基督的完全启示视为未完成,宣称尚有更高层次的 “启示” 待人领悟 (来 1:1-2 已否定此说)。
Oct 2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新约的不同阶段

新约在救赎历史中的重要阶段:
  1. 应许 (Promise)
    先知所宣告 (耶 31:31-34; 结 36:26-27)。
  2. 设立 (Institution)
    最后的晚餐中,耶稣宣告祂的血是所立的新约 (路 22:20; 林前 11:25)。
  3. 生效 (Ratification)
    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所成就 (来 9:15-17)。
  4. 施行 (Inauguration/Application)
    五旬节圣灵浇灌 (徒 2:16-18; 珥 2:28-29)。
  5. 完全 (Consummation)
    基督再来,新约应许在新天新地完全实现 (启 21:3-7)。
Oct 2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五旬节的圣灵降临

耶稣在复活后曾对门徒说:“你们受圣灵” (约 20:22)。然而,当耶稣升天后,门徒又留在耶路撒冷等候,直到圣灵在五旬节的降临。那问题来了,既然圣灵一直都在地上,五旬节的圣灵降临有什么特别之处呢?
圣灵在创造时已运行 (创 1:2),在旧约中感动先知和君王 (士 3:10; 撒上 16:13),在新约耶稣受洗时也显明同在 (太 3:16)。因此,五旬节的特别之处并不是圣灵首次出现,而是圣灵以一种新的、救赎历史性的方式赐下,标志着 “教会的诞生” 与福音使命的展开。

1. 新约的成就与印记

五旬节实现了旧约的新约应许 (耶 31:31-34; 结 36:26-27)。圣灵完全赐下,成为信徒得救的印记和凭据 (弗 1:13-14)。这表明他们属于基督,蒙神永远的应许。

2. 永远的内住

旧约中圣灵多是暂时降临在少数人身上完成特殊任务 (如 出 31:3 的比撒列; 士 14:6 的参孙)。五旬节之后,圣灵永远内住在所有信徒里面 (约 14:17; 罗 8:9),不再离开。

3. 教会的正式开始

五旬节使门徒从惧怕转为刚强 (徒 2:4, 14),建立了以复活基督为中心的群体。教会从此作为新约子民的共同体,正式出现并承担使命。

4. 与基督联合的应用

五旬节把基督死而复活的成果施行在信徒身上,使他们在圣灵里受洗,归入一个身体 (林前 12:13),并以新的方式与基督联合 (约 7:39)。

5. 见证与宣教的能力

圣灵赐下能力,使信徒勇敢为基督作见证 (徒 1:8)。五旬节成为普世宣教的起点,推动福音跨越文化与地域的限制。
因此,五旬节是圣灵作为新约印记赐下的时刻,也是教会历史的开端。耶稣升天,通过圣灵住在祂子民中,继续祂的工作,直到祂荣耀再来。圣灵从此完全、永远、普遍地住在神的子民中,并赐下能力,使他们在世界中见证基督。
Oct 1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合乎圣经的男人 Biblical Masculinity

无论是 Paul Washer 还是 Charlie Kirk 都曾强调教会需要有更多真正合神心意的男人、拥有合乎圣经的男子气概 (biblical masculinity)。他们也作出了很好的榜样,反映出基督的样式,像光一样照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。这时,不禁想了解这样的男人应该具备哪些方面。

1. 敬虔男人的道德品格

神呼召男人在品格上彰显祂的圣洁与公义。
  • 诚实
    • 弗 4:25; 箴 3:3-4; 12:17
    • 撒母耳说:“我在这里,你们要在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给我作见证:我夺过谁的牛,抢过谁的驴,欺负过谁,虐待过谁,从谁手里受过贿赂因而眼瞎呢?若有,我必偿还。” 众人说:“你未曾欺负我们,虐待我们,也未曾从谁手里受过什么。” (撒上 12:3-4)
  • 公义
    • 弥 6:8; 箴 21:3
    • 约西亚在他以前没有一个王像他尽心、尽性、尽力地归向耶和华,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,在他以后也没有兴起一个王像他。(王下 23:25)
  • 正直
    • 箴 20:7
    • 约伯完全正直,敬畏神,远离恶事。(伯 1:1)
  • 清洁
    • 太 5:8; 提前 5:22
    • 约瑟说:“我怎能做这大恶,得罪神呢?” (创 39:9)
  • 圣洁
    • 彼前 1:15-16; 利 19:2
    • 但以理却立志,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,所以求太监长容他不玷污自己。(但 1:8)

2. 在神面前的属灵敬虔

男子气概首先表现为与神正确的关系。
  • 忠信
    • 林前 16:13; 启 2:10
    • 亚伯兰信神,神就以此为他的义。(创 15:6)
  • 敬畏神
    • 箴 1:7; 传 12:13
    • 尼希米说:“在我以前的省长加重百姓的担子…但我因敬畏神不这样行。” (尼 5:15)
  • 谦卑
    • 弥 6:8; 腓 2:3-4
    • 摩西为人极其谦和,胜过世上的众人。(民 12:3)
  • 爱心
    • 弗 5:25; 林前 13:13
    • 约拿单的心与大卫的心深相契合,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性命。(撒上 18:1)
  • 怜悯
    • 路 6:36; 太 5:7
    • 好撒玛利亚人看见那被强盗打伤的人,“就动了慈心,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,包裹好了,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,带到店里去照应他” (路 10:33-34)。

3. 男人内在的力量

真正的力量在于自制、忍耐和坚定。
  • 自律
    • 多 2:6; 箴 25:28
    • 保罗是攻克己身、叫身服己,叫己服神。(林前 9:27)
  • 忍耐
    • 雅 5:7-8; 罗 12:12
    • 约伯说:“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,不也受祸吗?” 在这一切的事上,约伯并不以口犯罪。(伯 2:10, 雅 5:)
  • 言语有度
    • 雅 1:19; 弗 4:29
    • 雅各说:“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,他就是完全人,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。” (雅 3:2)
  • 坚定
    • 林前 15:58; 雅 1:12
    • 迦勒另有一个心志,专一跟从神,神就把他领进他所去过的那迦南美地,他的后裔也必得那地为业。(民 14:24)

4. 领导中的智慧

圣经男子气概也体现在知识、智慧与殷勤。
  • 知识
    • 箴 1:5; 西 1:9-10
    •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,又将律例、典章教训以色列人。(拉 7:10)
  • 智慧
    • 箴 4:7; 雅 3:17
    • 所罗门求智慧治理百姓而不求富贵寿命,神就赐他极大的智慧。(王上 3:9-12)
  • 殷勤
    • 箴 12:24; 箴 13:4
    • 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墙,日夜不休,亲自监督百姓 (尼 4:21-23)
  • 慷慨
    • 箴 11:25; 林后 9:6-7
    • 巴拿巴是一个利未人,卖了田地,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。(徒 4:36-37)

5. 行动中的力量

男子气概也要在行动中展现勇敢与温柔。
  • 刚强
    • 林前 16:13; 弗 6:10
    • 约书亚在摩西死后成为领导,神对他一连说了三次要 “刚强壮胆”。(约 1:1-9)
  • 勇敢
    • 书 1:9; 申 31:6
    • 大卫对非利士人说:“你来攻击我,是靠着刀枪和铜戟;我来攻击你,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”。(撒上 17:45)
  • 温柔
    • 提前 6:11; 提后 2:24-25; 彼前 3:15
    • 保罗牧会像母亲乳养自己的孩子。(帖前 2:7)
总结:所有圣经人物只是部分地反映男子气概的某些方面,而耶稣基督却是完全的成全者。因此,合乎圣经的男子气概不是某些人的特质拼凑,而是以基督为中心、更像基督的呼召。人唯有把基督的话藏在心里并活出来,结出圣灵的果子,才能成为真正的敬虔之人,彰显神的荣耀。
Sep 29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浅谈:恶的起源

R. C. Sproul 和 John MacArthur 在解释 “罪的起源” 时都曾说过这是一个奥秘。问题是,如果亚当犯罪是因为撒旦的引诱,那么撒旦犯罪的时候,第一个邪恶的念头从何而来?因为,既然神所造的一切都是 “甚好” 的 (创 1:31),那么第一个恶就不是从他们里面而来,也不可能从外面而来。
接下来,让我们大胆推理一下:
神造天使和人类,给了他们自由意志。自由的意义就是在神的主权和保守之下,他们可能顺服,也可能悖逆或犯罪。换句话说,神造了有可能犯罪(悖逆神)的天使和人类。这个可能性是神允许的 (虽然罪恶是不好的,但神允许罪恶发生的决定是好的)。“可能犯罪” 意味着有这个能力,而能力是从神而来的。也就是说,在神的护理下,未堕落前的天使或人的里面有能力产生第一个罪恶
雅各书 1:15 说罪是在欲望中被产生的:“欲望 (desire) 既怀了胎,就生出罪来”。“欲望就是人心里很想得到某样东西或达到某种满足的感觉”。人的欲望本身是好的,是神所造的,比如人饿了想吃,渴了想喝。欲望的前提是有“自我意识”。“因为只有意识到 ‘我’ 的存在,才会产生 ‘我要’ 的感觉”。亚当是有自“我”意识的人 (创 2:23)。“欲望若不受约束就会越来越强,最终可能控制人的心思和行为”。
创世记 3:6 说:“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做食物,也悦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爱的 (desirable),能使人有智慧,就摘下果子来吃了;又给她丈夫,她丈夫也吃了”。当他们想摘来吃的时候,不是犯罪。当这个想法在欲望(喜爱)里酝酿成长、越来越强烈到一个地步不只是想,而是在内心里选择吃或决定去做的那一刻,他们的欲望已经把自我的想法凌驾于神的命令之上,就犯了罪。罪的本质就自己作神。所以,虽然自由意志和欲望本来是好的,但自由意志在欲望中会膨胀 (创 3:6),最终产生了罪。
Sep 28, 2025 - Default    No Comments

基督徒应该认同死刑吗?

基督徒应该认同政府对杀人凶手执行死刑吗?如果凶手被处死,他就没有机会再悔改信主,所以无期徒刑是不是更合适呢?

1. 原则:生命尊贵,所以谋杀要受相称之刑

创世记 9:6说 “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”,理由是 “人有神的形像”。意思是:故意杀人触犯了对神形像的藐视,社会要给出配得的惩罚,宣告生命不是廉价的。

2. 政府有刀剑的职分,但不是想杀就杀

罗马书 13:4说执政者 “不是空空地佩剑”,是神用来惩治作恶、保护无辜的。保罗在使徒行传 25:11也承认 “我若行了不义的事,犯了什么该死的罪,就是死,我也不辞”;这说明:极刑权柄存在,但必须受神公义的规范。

3. 教会与国家分工不同

教会传福音、呼召悔改 (太 28),不靠刀剑;国家守秩序、惩恶扬善 (罗 13)。所以量刑的第一目标是 “公义该当的报应”,而不是能不能把 “悔改率” 最大化。悔改当然重要,但那是福音事工负责。

4. 悔改机会不会被死刑阻断

神能在任何处境拯救人。十字架上的强盗在行刑时悔改得救 (路 23:39-43)。因此,“怕罪犯没机会悔改” 不能作为彻底否定一切死刑的圣经理由。

5. 只适用于极少数、证据铁证如山的谋杀

圣经区分误杀与谋杀 (出 21; 民 35),要求两三见证与公正程序 (申 19:15)。现实里若存在误判、偏见、贫弱者无力辩护等问题,宁可不用极刑,改为无期徒刑,既保护社会,也留出长期牧养与悔改空间。

6. 简单结论

  • 原则上:承认政府对 “蓄意谋杀、情节极其恶劣、证据确凿” 的个案可用死刑,以维护生命尊严与社会公义。
  • 实践上:若制度不够公正或证据门槛不够高,就应停止极刑、改采无期徒刑;教会同时去监狱服侍、向加害者与受害者传福音。

西敏信条 23. 论政府官员
一、神是全地的主、全地的王,为祂自己的荣耀和众人的好处,任命了政府官员,使他们在神以下,在百姓以上;为达此目的,神赐他们权柄,使他们能保护和鼓励善良的人,让他们赏善罚恶。
二、基督徒蒙神呼召执行政府官员的职务时,接受并执行此职是合法的,执行职务时,应照各个国家健全的法律来维持敬虔、正义与和平;现今在新约之下,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他们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发动合神法度的战争。
三、政府官员不可擅自讲道并施行圣礼,或执掌天国钥匙之权,但有权利和责任保持教会内的秩序、合一与和睦,维持真理的纯正和完整,禁止亵渎和异端,防止或改革在敬拜与教会纪律中所有的腐败和弊端,并确立、执行和遵守神所有的律例。为了更有效的执行任务,他有权召开教会会议 (synod),出席会议,并确保会议所执行的一切都合乎神的旨意。
四、人民有责任为政府官员祷告,尊敬他们的人格,给他们纳税或缴交其他当纳的费用,服从他们合法的命令,并为良心的缘故服从他们的权柄。政府官员正当而合法的权柄,并不会因为不信神或信仰不同的宗教而失效,也不能因此免除人民对他们的顺从;而教会人员也不例外,都当顺从政府官员;因此,天主教教皇无权管辖他们的统治,或管辖他们的百姓。更不能判定他们为异端,或以任何其他借口来剥夺他们的领土或生命。
(经文省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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